开发商延期交房购房者该怎么维权,可以选择退房吗?


当开发商延期交房时,购房者关心的往往是如何维权以及是否可以退房,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概念。开发商延期交房是指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的行为。这可能会给购房者带来诸多不便和损失,如影响入住计划、额外的租房费用等。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那么购房者该如何维权呢? 第一步是查看合同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一般会对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有明确约定,比如支付违约金等。购房者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步是进行催告。如果开发商延期交房,购房者可以书面催告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交房。催告可以采用快递等方式,并保留好相关凭证。 第三步是追究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在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购房者的损失,购房者还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实际损失。 关于是否可以退房,这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合同中有关于开发商延期交房购房者有权退房的约定,且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形符合该约定,那么购房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选择退房。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经购房者催告后,开发商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也就是选择退房。 不过,购房者在行使退房权利时,需要注意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根据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总之,当开发商延期交房时,购房者要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维权方式和是否退房。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合同、催告函、快递凭证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