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名医糊弄患者侵犯姓名权医院该如何赔偿?
我在一家医院看病,后来发现医院宣传的名医是假的,用了真名医的名字来糊弄我们患者。现在知道医院这是侵犯了姓名权,我想了解医院这种情况一般该怎么赔偿呢?
展开


在这个问题中,我们首先要明白姓名权的概念。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简单来说,每个人都有权利决定自己叫什么名字,并且别人不能随便冒用、盗用或者干涉你使用自己的名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第九百九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在医院用假名医侵犯真名医姓名权的案例里,医院的行为属于典型的侵犯他人姓名权。当出现这种侵权行为时,依据法律,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具体到赔偿方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在实际情况中,赔偿的范围可能包括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财产损失比如因为侵权行为导致被侵权人少获得的经济利益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是考虑到侵权行为给被侵权人造成的精神痛苦等。就像这个案例中,医院赔偿2万,这可能是综合考虑了真名医因为医院假冒其名可能遭受的声誉影响、潜在的经济损失以及精神上的不愉快等因素。如果双方无法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那么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来判定合理的赔偿金额。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