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治死人大概能赔偿多少?


医院治死人的赔偿金额需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以下为您详细分析。首先,要判断医院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关键在于其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患者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这通常需要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来明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若经过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有明确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指出,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误工费根据患者是否有固定收入来计算。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如果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医院存在医疗过错,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时赔偿一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同样包括上述提到的各项费用,但具体计算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法院的判决有所不同。实际的赔偿金额受到多种因素影响,比如患者的年龄、收入状况、当地的经济水平等。不同地区的赔偿标准也存在差异。因此,很难给出一个确切的赔偿数额。建议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等,并咨询专业的律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