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期间营养费一天多少钱?
我最近住院了,想了解下在住院期间,营养费这方面在法律上有没有明确规定一天是多少钱。我不太清楚该怎么去计算这个费用,也不知道有没有一个标准,所以想问问大家,希望能得到准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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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也就是说,营养费并没有一个固定的“多少钱一天”的统一标准。 一般而言,如果医疗机构在诊断证明或医嘱中明确给出了关于营养费的建议,比如建议加强营养并说明了大致的营养补充方式和时间等,这会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对于一些轻微受伤,可能营养费的支出相对较少;而对于伤残情况较为严重的受害人,比如骨折、重大手术等,由于身体恢复需要更多营养支持,营养费通常会相应增加。 在司法实践中,不同地区法院可能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生活消费水平等因素,有一些大致的裁量范围。有的地区可能会按照20 - 50元一天的标准来计算,也有的地区标准会更高一些。但这都不是绝对的,最终还是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由法官依据医疗机构意见等进行合理判断。所以,当涉及到营养费赔偿时,受害人一方应尽量提供医疗机构关于加强营养的明确意见等相关证据,以便更合理地确定营养费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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