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是否属于夫妻财产以及如何分配?
我家里老人去世后留下了一套房子作为遗产。我不太清楚这套房子算不算是我和我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而且如果要分配这套房子的话,具体该怎么操作呢?我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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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判断房屋遗产是否属于夫妻财产,关键在于看是否有遗嘱以及遗嘱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明确,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立下遗嘱,明确该房屋遗产只归夫妻中的一方所有,那么这套房屋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要是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没有明确只归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房屋遗产通常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接下来谈房屋遗产的分配问题。若房屋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配时首先要将属于配偶的那一半份额分割出来,剩下的一半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对于这部分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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