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费用是多少?


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起诉费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诉讼费用,它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案件受理费,另一部分是其他诉讼费用。 首先来说说案件受理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如果涉及的是关于房屋价款等财产争议,就会按照上述标准来计算案件受理费。比如说,诉讼请求的金额是50万元,那么案件受理费的计算方式为:1万元以下的部分是50元,1万到10万的部分是(10万 - 1万)×2.5% = 2250元,10万到20万的部分是(20万 - 10万)×2% = 2000元,20万到50万的部分是(50万 - 20万)×1.5% = 4500元,总共就是50 + 2250 + 2000 + 4500 = 8800元。 除了案件受理费,还可能会有其他诉讼费用。这些费用包括申请费,比如申请财产保全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申请费也有相应的收费标准,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此外,如果在诉讼过程中还涉及鉴定、评估等事项,还会产生相应的鉴定费、评估费等,这些费用通常是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具体金额要根据鉴定机构、评估机构的收费标准来确定。总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起诉费用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