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拆迁怎么补偿,补偿款太低怎么办?

我家房子要拆迁了,我不知道拆迁是怎么补偿的。而且现在给的补偿款感觉特别低,根本没办法再去买合适的房子。我想知道拆迁补偿有没有标准,要是补偿款确实低的话,我该采取什么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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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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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的补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标准以及补偿款太低时的解决办法。 房屋拆迁补偿方式通常有两种,一种是货币补偿,另一种是产权置换。货币补偿是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而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价值标准产权置换和面积标准产权置换两种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如果遇到房屋拆迁补偿款太低的情况,首先,您可以与拆迁方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您可以要求拆迁方提供详细的评估报告和补偿依据,了解补偿款的计算方式。若协商不成,您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据《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您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补偿款过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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