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房贷扣除比例是怎样的?
我买了房,想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里的房贷扣除。但不清楚这个扣除比例到底是多少,是能全额扣除,还是夫妻双方要分摊,具体的分摊比例又是怎样规定的呢?希望能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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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的房贷扣除,主要涉及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这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纳税人就符合条件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进行一定额度扣除的政策。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这里所说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对于扣除比例和方式,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每月扣除1000元;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也就是每人每月扣除500元。但具体的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在申报扣除时,纳税人需要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相关资料备查。总之,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按照规定选择合适的房贷扣除比例进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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