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补贴与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和伴侣在婚姻期间,单位给我俩都发了住房补贴,公积金账户也有一定的金额。现在我们可能面临财产分割,我想知道,这些住房补贴和公积金算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展开


住房补贴和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来解释一下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此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住房补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也就是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住房补贴,不管是已经拿到手的,还是按照规定应该拿到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在婚姻期间,一方单位每个月发放一定数额的住房补贴,这个补贴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再看公积金,同样依据上述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公积金通常是由职工和单位共同缴存,存放在职工的公积金账户里。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公积金账户里增加的金额,不管是职工自己缴存的部分,还是单位缴存的部分,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夫妻在婚姻期间,双方的公积金账户都有不断的缴存和积累,这些积累的公积金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住房补贴和公积金是在结婚前取得的,那么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为结婚前夫妻双方的财产是相互独立的,各自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