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是怎样的?
我最近打算借钱给别人,想在借款合同里加上担保条款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但我不太懂这方面知识,比如担保条款具体要写哪些内容,有什么作用,不同担保方式有啥区别。想了解一下借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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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简单来说,就是为了保障债权人在借款人无法按时还钱时,能有一定的保障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担保条款中常见的担保方式有抵押和保证。抵押就是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把财产抵押给债权人,要是借款人到期还不上钱,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比如,《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这里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保证又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就是只有在借款人经法院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保证则是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还钱,也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还钱。 担保条款还需要写明担保物信息或者担保人信息、担保的范围等。担保的范围一般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此外,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这是因为担保合同是为了保障主合同债权的实现,主合同都不存在了,担保合同自然也就失去了意义。 相关概念: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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