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征地承包地是如何赔付的?


国家征收承包地的赔付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首先,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含几个部分。一是土地补偿费,它是按照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来计算。通俗来讲,就是看这块地过去三年平均每年能产出多少钱,然后乘以六到十倍作为补偿。比如,这块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是2000元,那土地补偿费就是12000元到20000元之间。 二是安置补助费,这要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来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不过,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比如一个村被征收了一定面积的耕地,按照人均耕地算出需要安置10个人,若这块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是2000元,那么一个人的安置补助费就在8000元到12000元之间。 三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这部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地上附着物像农田里的水井、房屋、道路、管线等;青苗就是正在生长还没成熟的农作物。 对于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标准规定。 关于补偿费的归属也有明确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根据安置方式不同分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就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同意后用于支付保险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对这些内容都有详细规定。法律要求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并且要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各项补偿费用,还要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相关概念: 土地补偿费: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因为土地归集体所有,征收后集体失去了土地,所以要给予补偿。 安置补助费:目的是保障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生活,让他们在土地被征收后有生活保障。 地上附着物:指在土地上人工建造或种植的一些固定设施和生长的作物等。 青苗:就是正在生长尚未成熟的农作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