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政处罚法中的听证告知是怎样规定的?

我收到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不太清楚这里面涉及的法律规定。想知道在行政处罚法里,关于听证告知具体是怎么要求的,比如什么情况下会有听证告知,告知的内容有哪些,我又有哪些权利等。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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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听证告知在行政处罚法里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程序。它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某些较重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一)较大数额罚款;(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简单来说,当行政机关要作出上述这些比较严重的处罚时,就需要履行听证告知义务。这是为了让当事人有机会在正式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对相关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 当事人在收到听证告知后,如果要求听证,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应当公开举行,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的除外。 通过听证程序,当事人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助于行政机关更加全面、客观地了解情况,作出更公正合理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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