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小孩和房子是如何判的?
最近正打算离婚,和另一半在孩子抚养权还有房子分割问题上僵持不下。我们有一个5岁的孩子,房子是婚后一起买的。我想知道法院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会怎么判孩子抚养权和房子归属?想了解具体的判定规则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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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小孩抚养权和房子的判决规则如下: 先说小孩抚养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考虑到这个阶段孩子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母乳喂养等。比如,孩子才几个月大,尚在哺乳期,一般会判给母亲抚养。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像双方的经济状况,能给孩子提供的生活水平;教育背景,是否有利于孩子学习;生活环境是否稳定、健康等。例如,一方收入稳定且居住环境良好,能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条件,法院会倾向于将孩子判给这一方。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八岁的孩子已经有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愿意跟谁一起生活,法院在判决时会予以考虑 。 再来说房子的判决: 如果房子是在结婚前购买的,那么这就是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另一方没有权利分割。比如,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全款买了一套房,这房子就属于其个人财产。 如果是在结婚前由其中一方购买,但是在结婚前后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那么这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配。 如果是在结婚后购买的,即使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若无特殊约定,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会根据双方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可能是一方得房并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也可能将房产出售后分割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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