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孩子和房产是怎么判的?

我和另一半正在考虑离婚,现在有一个孩子,还有一套房子。房子的购买情况比较复杂,是婚后双方一起出资买的,但登记在孩子名下。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会怎么判?房子又会怎么处理呢?很担心自己的权益以及孩子以后的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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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和房产的判决都是有明确法律规定和考量因素的。 首先说孩子抚养权的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来说,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孩子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陪伴,母亲在哺乳、生活照料等方面具有天然优势。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教育背景、生活环境等,哪一方能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条件,抚养权就更有可能判给哪一方。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可以表达自己愿意跟谁生活,法院会充分尊重他们的选择 。 接着说房产的判决情况: 如果房产是婚后购置且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就当作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好,就由法院依照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可能会考量双方在购房过程中的贡献,比如谁出的钱多,以及各自的经济状况等因素。 要是房产是一方在婚前购买的,并且登记在他自己名下,通常就属于他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配。不过要是婚后对该房产进行了诸如装修、扩建等添附行为,使得房产价值增加了,那么另一方就可以主张获得相应的权益。 要是房产是专门为孩子购买并且登记在孩子名下,那这房产就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离婚时父母没有权利去分割。因为这实际上构成了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一旦赠与关系成立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父母作为赠与人便无权再行处分该房产。 相关概念: 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这些财产在离婚时要进行分割。 个人财产: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财产,或者婚后明确属于一方的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添附行为:像对房屋进行装修、扩建等让房屋价值增加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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