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是如何定义的?
我和我爱人结婚几年了,最近我们在经济上有些纠纷。我不太清楚哪些债务算是夫妻共同的,哪些是个人的。比如他背着我借的钱去投资,结果赔了,这算共同债务吗?我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夫妻共同债务是怎么定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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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一起花的钱、一起做买卖欠的钱,或者两人都同意去借的钱,都属于共同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事后追认的债务,比如夫妻二人一起在借条上签字,或者一方借了钱后另一方表示认可,这种很明确就是共同债务。而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像日常买菜、孩子上学的费用等这些维持家庭正常生活的开销所产生的债务,也是共同债务。 如果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比如一方背着另一方借了大量资金去投资,像你爱人背着你借钱投资赔了这种情况,原则上不属于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这笔钱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夫妻双方都有借款的意思表示,那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所以在遇到债务纠纷时,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证据来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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