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怎样才能不起诉?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关于帮信罪不起诉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法定不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具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除“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这种情形外),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酌定不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案件,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比如说在整个犯罪活动中所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甚至可以认定为从犯,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适用酌定不起诉。 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种不起诉的适用前提是案件必须经过补充侦查。比如支付结算的款项是否是犯罪所得,证据不足的,就可能会证据不足不起诉 。 此外,还有一些司法解释中的具体情形也可能导致不起诉,像过账金额不足20万的,不构成犯罪,不起诉;非法获利没有达到1万元的,不构成犯罪,不起诉;只帮助一人支付结算的,不起诉;出租出售银行卡不足5张,手机卡不足20张的,不起诉等。 相关概念: 法定不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具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6种情形中除“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情形外的其他5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案件,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指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