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对婚前房产是怎样认定的?

我准备结婚了,名下有一套房子是在结婚前买的。但我不太清楚按照民法典规定,这套房子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认定归属的。我担心以后万一出现婚姻问题,房产归属会有纠纷,所以想了解一下民法典对婚前房产认定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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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里,对于婚前房产的认定有明确规定。 首先,如果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全款购买了房子,并且将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子毫无疑问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小张在结婚前自己出钱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也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那这套房子就一直是小张的个人财产。就算以后结婚了,这套房子的归属也不会改变。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其次,要是一方在婚前支付了房子的首付款,然后向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并且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的,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七十八条,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例如,小王婚前付了首付买了套房子,婚后和妻子一起还贷款,房产证上只有小王的名字。离婚时,若两人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把房子判给小王,但小王要给妻子相应的补偿。 另外,如果是一方的父母在婚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并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小李的父母在小李结婚前出钱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小李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是小李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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