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物业服务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典对于物业服务范围的规定主要体现在第九百三十八条等相关条文。首先,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简单来说,物业服务人要为业主所在的小区提供一系列服务,而业主需要按照约定支付物业费。 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方面,这意味着物业要对小区内的房屋主体结构、电梯、水电管道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这些设施能够正常使用。比如说,如果电梯出现故障,物业有责任及时安排维修人员进行修理,保障业主的安全出行。这一规定依据的就是民法典中关于物业服务人应履行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养护义务的相关要求。 环境卫生方面,物业要负责小区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包括道路清扫、垃圾清运、绿化养护等。小区的公共道路应该保持干净整洁,垃圾桶要及时清理,绿化植被要定期修剪和养护。这不仅能提升小区的整体环境质量,也符合民法典中物业服务人对环境卫生管理维护的规定。 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则包括小区的安全保卫、车辆停放管理等。物业要安排保安人员对小区进行巡逻,防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入,保障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同时,要合理规划小区的停车位,引导车辆有序停放,避免出现交通拥堵等情况。这些都是民法典赋予物业服务人的职责,也是为了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居住环境。 此外,物业服务人还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于物业服务范围外的事项,如果业主有需求,与物业服务人协商一致后,也可以由物业服务人提供相应的服务。总之,民法典对物业服务范围的规定,旨在明确物业服务人的责任和义务,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