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如何追讨债务?


公司企业追讨债务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用合适的方法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以下为您详细介绍一些常见的追讨债务途径: 协商解决:这是最基本也是较为温和的方式。公司企业可以直接与债务人沟通,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要求对方履行债务。这种方式不仅可以避免矛盾激化,还能节省时间和成本。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就还款的时间、方式等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还款协议。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因此,还款协议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债务人应当按照协议履行还款义务。 发送催款函:如果协商没有效果,公司企业可以通过发送催款函的方式来追讨债务。催款函是一种正式的书面文件,它可以明确告知债务人欠款的事实、金额以及还款的期限等信息。催款函具有一定的威慑作用,同时也可以作为日后追讨债务的证据。催款函可以由公司企业自行起草,也可以委托律师起草。需要注意的是,催款函应当以书面形式发送,并保留好发送的凭证,如快递单、邮件发送记录等。 申请支付令: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条件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这种方式的优点是程序简单、快捷,能够快速有效地追讨债务。 申请财产保全:为了防止债务人在诉讼期间转移、隐匿财产,确保将来的判决能够得到执行,公司企业可以在起诉前或诉讼过程中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提起诉讼:如果其他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公司企业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是追讨债务的最后手段,也是最具有强制力的方式。在诉讼过程中,公司企业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如合同、发票、送货单、对账单等。法院经过审理后,如果认定债权债务关系成立,会依法作出判决。债务人如果不履行判决,公司企业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在追讨债务的过程中,公司企业应当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合同、发票、送货单、对账单、催款函等,这些证据将对追讨债务起到关键作用。同时,要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超过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