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怎样才能不解散?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最近公司面临一些状况,有股东提出要解散公司。但我不想让公司就此结束,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公司如何能够不解散呢?具体有哪些办法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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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存续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司不解散是众多企业经营者所期望达成的状态,从法律层面来看,有多种方式可以实现这一目标。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公司解散的几种法定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那么针对这些情形,我们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避免公司解散。如果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也就是说,只要经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就可以让公司继续经营下去。例如,公司章程原本规定公司营业期限为10年,10年期满后,公司若想不解散,就可以召开股东会,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同意修改公司章程中的营业期限,公司就能继续运营。当面临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的情况时,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沟通协商,让提出解散公司的股东改变想法。如果有股东因为公司经营效益不好而提议解散公司,其他股东可以提出新的经营策略、发展计划等,展示公司未来的发展潜力和盈利可能,说服其放弃解散公司的想法。在公司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时,我们要明白这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终止。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分立也有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如果是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但吸收方继续存在;新设合并中,原公司都解散,成立新的公司。存续分立是原公司继续存在,新设分立则是原公司解散,成立多个新公司。所以,在合并或者分立的操作中,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确保公司的主体资格得以延续。对于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情况,公司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公司如果认为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有误,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若最终行政机关的决定被撤销,公司就可以继续正常经营。另外,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可能会面临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为避免这种情况,股东之间可以加强沟通与合作,建立有效的内部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及时解决公司内部的矛盾和问题。例如,定期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加强信息交流,共同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总之,公司想要不解散,需要公司股东和管理层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积极应对各种挑战,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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