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买手机送员工该如何入账?
我所在的公司最近买了一批手机送给员工,但是在财务处理上犯了难,不知道该怎么入账才符合法律规定。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出发,公司买手机送员工这种情况具体该怎么进行入账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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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和财务规范中,公司买手机送员工的入账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方法。首先,我们要了解相关的概念。公司将购买的手机送给员工,这在财务和税务处理上,属于非货币性福利。非货币性福利,简单来说,就是企业以非货币资产的形式向员工提供的福利,而不是直接发放现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同时,《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也对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有明确要求。 在入账时,通常按以下步骤操作。第一步,购买手机时,借记“库存商品”,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这表示公司增加了库存的手机资产。第二步,决定将手机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时,按照手机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根据员工所在部门不同进行分类),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这里的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对员工的一种负债,意味着企业有义务向员工提供这份福利。第三步,实际发放手机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贷记“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这是因为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以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总之,公司买手机送员工入账,既要考虑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又要遵循税法规定,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避免产生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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