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著作权保护制度是怎样的?

我写了一本书,想了解下著作权保护制度是怎样的。这个制度能给我的作品提供哪些保护,我又需要履行什么义务,在保护期限和范围上是怎么规定的呢?希望懂的人能详细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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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著作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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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保护制度是国家通过法律手段,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所享有的著作权进行保护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它的目的在于鼓励创作,促进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 著作权包含了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发表权,简单来说就是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比如你写了一本书,你有权决定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把它发表出来。署名权则是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你可以署自己的真名,也可以用笔名等。修改权是作者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复制权就是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发行权是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保护做出了详细规定。根据《著作权法》,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不论是否发表,作者都依法享有著作权。一般情况下,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对于一些特殊作品,如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如果他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权利,著作权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侵权人可能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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