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交物业费不给租车位合法吗?

我小区物业说如果不交物业费就不给租车位,我觉得这不合理,但又不确定。我按时交物业费压力有点大,可又想用车位,不知道物业这种做法在法律上合不合法,想了解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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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租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不交物业费不给租车位是否合法”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物业费是业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向物业公司支付的用于小区公共服务和管理的费用。而车位租赁则是业主与物业公司或开发商就车位使用达成的租赁协议。这两者涉及不同的法律关系。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该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虽然这里未直接提及车位租赁,但可以看出法律对于物业费的催缴方式是有明确限制的。 对于车位租赁,它遵循的是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只要业主有租赁车位的需求,并且愿意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就有权获得车位的租赁权。 所以,一般情况下,物业以业主不交物业费为由不给租车位是不合法的。因为物业费和车位租赁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物业不能将二者捆绑。如果物业通过不给租车位这种方式来催交物业费,实际上是侵犯了业主合法租赁车位的权利。业主可以先与物业进行沟通协商,要求物业按照规定提供车位租赁服务。如果协商不成,业主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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