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物业费,物业不给续车位合法吗?


从法律角度来看,物业以不交物业费为由不给业主续车位的做法通常是不合法的。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物业费和车位续租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物业费是业主基于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为了获取物业公司提供的一系列服务(如小区保洁、安保、设施维护等)而支付的费用。而车位续租是基于业主与物业或开发商之间关于车位使用的约定,是对车位使用权的一种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该法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虽然这里没有明确提及车位续租,但该条立法精神在于禁止物业通过不合理手段催交物业费。 在车位续租方面,如果业主与物业或开发商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车位使用协议,那么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只要业主在车位使用方面没有违约行为,物业就没有理由拒绝为业主办理续租手续。物业不能将物业费的问题与车位续租问题捆绑处理。 如果遇到物业以不交物业费为由不给续车位的情况,业主可以先与物业进行友好协商,明确指出两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要求物业按照车位使用协议为其办理续租手续。如果协商不成,业主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车位使用协议、物业费缴纳相关问题的证据等,通过向业主委员会反映、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