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工工资起诉法院如何收取诉讼费?

我是一名民工,辛苦工作后老板一直拖欠工资,我打算去法院起诉要回工资。但我不太清楚法院针对这类民工工资起诉的案件,是怎么收取诉讼费的,怕费用太高我承担不起,想了解下具体的收费标准和方式。
展开 view-more
  • #工资诉讼收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民工因工资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诉讼费的收取有着明确的规定。首先,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是诉讼费的主要部分,它根据不同类型的案件有不同的收费标准。 对于民工工资起诉这类案件,通常属于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例如,如果民工起诉要求支付的工资是8000元,由于不超过1万元,那么案件受理费就是50元。如果要求支付的工资是15万元,其中1万元需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是9万元,按照2.5%交纳为2250元,超过10万元至15万元的部分是5万元,按照2%交纳为1000元,总共的案件受理费就是50 + 2250 + 1000 = 3300元。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果民工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比如经济困难等,可以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第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一)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二)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三)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四)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这对于民工来说,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经济负担,保障了他们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