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钱有欠条,工人起诉费怎么算?
我给老板干活,老板一直拖着工钱不给,我手里有他打的欠条。现在我想通过起诉要回钱,但是不太清楚起诉费该怎么算,也不知道这费用是我先出还是老板出,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计算方式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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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板欠钱且工人持有欠条的情况下,起诉费也就是诉讼费的计算方式以及相关规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诉讼费用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例如,若工人起诉老板索要的工钱是5万元,其中1万元需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是4万元,这部分按照2.5%交纳,即40000×2.5% = 1000元,总共需交纳的诉讼费就是1000 + 50 = 1050元。 关于诉讼费用的承担,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也就是说,如果工人胜诉,通常起诉费是由老板来承担的,但在起诉时,一般是由工人先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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