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伤人后法院会怎么判?


在撞伤人的案件中,法院的判决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首先要明确一个重要概念,就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它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出的具体认定。一般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这个认定是后续法院判决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重要基础。 从民事赔偿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撞伤人后,先由交强险在其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如果有商业险,接着由商业险按合同约定赔偿,剩下的部分才由撞人者自己承担。赔偿的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残疾,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造成死亡的,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从刑事责任角度分析,如果撞伤人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就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的“重大事故”,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比如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或者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等情况。所以,撞伤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如何量刑,关键要看事故责任认定和造成的后果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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