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开庭离婚时法院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准备离婚,已经走到开庭这一步了。我不太清楚法院在这种情况下会依据什么来判决。比如财产怎么分,孩子抚养权归谁这些问题,我想知道法院具体的判决标准和依据是什么。
展开 view-more
  • #离婚判决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开庭审理离婚案件时,法院的判决是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标准的。 首先,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法院判断是否判决离婚主要围绕夫妻感情状况,如果存在上述法定情形,且调解无效,通常会判决离婚。 其次,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子女的意愿等多种因素,以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 再者,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法院会先确定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然后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割。 另外,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比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也会在法院的判决中有所体现,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总之,法院在离婚案件的判决中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全面、综合地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判决的公平、公正。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