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民法院如何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

我正打算和另一半离婚,在财产分割上我们产生了很大分歧。我不太清楚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是依据什么来处理财产分割的。是会平均分配所有财产,还是有其他的规则呢?我想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法院的审理流程,好为接下来的事情做准备。
展开 view-more
  • #离婚财产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财产分割的相关情况。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则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其次,法院在处理财产分割时,遵循一定的原则。 一是男女平等原则。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享有平等的权利,不会因为性别差异而有所偏袒。 二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如果夫妻双方育有子女,在财产分割时会优先考虑子女的利益,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需求。同时,也会适当照顾女方的权益,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女方可能在经济上相对处于弱势地位。 三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生活需求,合理分割财产,以确保财产能够得到充分利用,不影响双方的生产和生活。 四是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分割财产时,不能将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在具体的分割方式上,法院会根据不同的财产类型采取不同的方法。对于房屋等不动产,如果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法院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对于存款等流动资产,一般会进行平均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只要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院一般会尊重该协议的约定。但如果一方能够证明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可以依法撤销该协议。 此外,如果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