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公司破产倒闭之后债权人如何追债?


当债务公司破产倒闭后,债权人追债需要遵循特定的法律程序和规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要了解破产的概念。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为债权人在这种情况下追讨债务提供了法律依据。 债权人追债的第一步是及时申报债权。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这个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时,债权人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如果是连带债权,也需要说明。比如,你借给债务公司 100 万,有借款合同等证据,就要及时向管理人申报这 100 万的债权,并提交借款合同等相关证据。 接下来是债权的核查与确认。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会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会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之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核查债权。经核查无异议的债权,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如果有异议,债权人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然后进入破产财产的分配阶段。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例如,破产财产只有 50 万,而普通破产债权有 100 万,那么所有普通债权人只能按照比例获得清偿。 最后,如果债权人对破产分配方案有异议,认为其损害了自己的利益,也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进行调整或重新制定分配方案。总之,债权人在债务公司破产倒闭后追债,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