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财产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但是在财产分割上一直谈不拢。我们有房子、车子,还有一些存款,不知道法律上对于这些财产会怎么判,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判定规则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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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离婚时,财产的判决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比如婚后双方的工资收入、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等。而个人财产则是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财产,或者是在婚姻期间通过遗嘱、赠与等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享有平等的权利。二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如果有子女,会考虑子女的抚养情况,给予抚养子女一方适当的照顾;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在财产分割时会倾向于无过错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签订了财产协议,对财产的归属有明确约定,那么在离婚时会按照协议来处理财产。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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