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财产是怎么分割的?
我打算和另一半协议离婚,现在最头疼的就是财产分割问题。我们有房产、存款,还有一些投资。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这些财产该如何分配。是一人一半,还是有其他的分割方式呢?想了解下离婚协议里财产分割的具体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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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配的过程。在我国,离婚财产分割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和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进行分割,这种协商结果会体现在离婚协议中。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有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实际分割财产时,会有多种方式。如果是房产,可能会根据双方的意愿,将房屋判给一方,由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也可以将房屋出售,双方分割售房款。对于存款,通常是直接进行分割。而对于投资,比如股票、基金等,会根据其市场价值进行分配。 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根据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同时,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承担了较多的抚养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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