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过错方如何承担债务?
我现在正面临离婚,我是过错方。家里有一些债务,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像我这种过错方,对于夫妻之间的债务要怎么承担呢?是要全部承担,还是有其他的规定?
展开


在夫妻离婚时,过错方承担债务的情况需要先区分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首先,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足够清偿,那就用共同财产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意味着,即使一方是过错方,对于夫妻共同债务,通常也是和另一方共同承担,而不是因为过错就要独自承担共同债务。 其次,个人债务方面,像夫妻一方婚前债务(已转化为共同债务的除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的债务、独自筹集生产经营且收入不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所附债务、一方不合理费用(如赌博、吸毒等债务)等,这些属于个人债务,由欠债的一方自己承担,和是否是过错方没有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过错方在债务承担上不影响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划分,但如果存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导致离婚的过错情形,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