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协议怎样才会产生效力?


调解协议是指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达成的一致意见。调解协议产生效力,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首先是主体方面,签订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简单来说,就是当事人要能够清楚地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并且能够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如果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那么签订的调解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其次,调解协议的内容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这意味着协议不能是在一方受到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况下签订的。如果一方通过欺骗、威胁等手段迫使另一方签订调解协议,那么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再者,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正常的社会秩序,调解协议如果违反这些规定,就会被认定为无效。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调解协议也不能违背社会的基本道德和伦理规范。 另外,对于一些特定类型的调解协议,可能还需要满足特定的形式要求。比如,有的调解协议可能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确认或者备案才具有法律效力。在司法实践中,人民调解协议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后,就具有强制执行力。 如果满足了上述条件,调解协议一般就会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