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是如何认定诈骗的?


派出所认定诈骗通常从以下几个关键方面着手: 首先是主观故意方面。这是指诈骗者必须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简单来说,就是他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让别人遭受财产损失,还积极地去这么做,一心想要把别人的财物据为己有。比如有人明明没钱偿还,却编造谎言找你借钱,根本没打算还,这就是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刑法》中对于诈骗罪的规定,也强调了这种主观故意的重要性。 其次是客观行为方面。存在欺骗行为是认定诈骗的重要依据,常见的就是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像编造一个根本不存在的项目,吸引你去投资;或者假冒某个身份来获取你的财物等。例如骗子说自己是某知名公司高管,有内部投资项目,回报率极高,骗你投资,这就是虚构事实。 再者是结果方面。被害人要基于诈骗者的欺骗行为产生错误认识,然后作出财产处分,最终导致自己遭受财产损失。比如你相信了骗子说你中了巨额大奖,需要先缴纳手续费才能领取奖金,于是你转账过去,结果财产减少了,这就是符合诈骗结果方面的情况。 最后是因果关系方面。被害人的财产损失必须和诈骗者的欺骗行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要是被害人虽然受到了欺骗,但财产损失是因为其他独立的原因导致的,那就不能认定为诈骗。 关于诈骗的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如果达不到这个数额标准,不构成犯罪,但可能按治安管理案件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等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相关概念: 非法占有目的:就是指行为人想要将他人财物归自己所有,并且不打算归还的想法。 虚构事实:是指编造不存在的事情来欺骗他人。 隐瞒真相:就是故意不把真实情况告诉对方,让对方产生错误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