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退还宅基地是如何补偿的?


在浙江,退还宅基地的补偿没有统一固定标准,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 首先来说补偿形式,常见的有这么几种:货币补偿,就是根据退出的宅基地面积直接给相应的钱,比如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符合条件的村民退出农村宅基地,每亩补偿35万左右,差不多每平方525元 ,并且如果是整户退出,除了宅基地补偿,每人还有4万元补偿,但继承的宅基地且继承人是城镇户口的,只有宅基地补偿。补偿楼房,就是拆除农民现有的住所,把农民安置到地方政府新建的楼房里,不过农民需要承担一定的楼房费用。平等置换商品房,将农民房屋拆除后,用同等面积的商品房来替代,商品房价值更高、流通性更好。年偿付费或一次性支付,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后,国家会根据当地年度平均收入水平,提供为期30年的经济补偿,也可以根据当地经济收入水平一次性支付补偿金。产权转换,符合特定条件的宅基地,在一定条件下进行产权转换,比如超额部分依照相关规定给予货币补偿。 从补偿费用构成来看,首先要根据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供的测绘数据确认精确面积。补偿费用涵盖土地使用权补偿金、房屋建筑物及其内部装饰装修的赔偿金 、安置费用、搬迁费用、生活辅助补贴、奖励;还包括房屋内各种设备的迁移补偿款,像家用电器等迁移补偿;对非住宅用房因停业造成经营损失的补偿等。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同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提到,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相关概念: 宅基地使用权:指农村村民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赔偿金:指当事人一方,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为了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而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