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该如何做以减少对环境的危害?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在减少对环境的危害方面,有着明确的法律责任和具体的操作要求。首先,我们来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在建设项目开工前,要对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和预测,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三同时制度”则要求企业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企业要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这意味着企业的管理者和员工都要对环境保护负责,不能只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环境问题。其次,企业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这是为了准确掌握污染物的排放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其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再次,企业要积极采取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的措施。通过改进生产工艺、采用清洁能源等方式,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例如,企业可以采用节能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废气排放;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水进行回收利用,降低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另外,企业还需要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能够迅速采取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报有关部门备案。最后,企业要依法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众有权了解企业的环境行为,企业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信息。这不仅有助于增强企业的环保意识,也能让公众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总之,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要从多个方面入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才能切实减少对环境的危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