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企业采购预付费卡该如何交税?

我经营着一家企业,最近打算采购一批预付费卡用于员工福利和客户维护。但我不太清楚在采购预付费卡的过程中,企业要怎么交税,是在购买时交税,还是在使用卡的时候交税,具体的交税标准和流程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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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付卡税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企业采购预付费卡涉及的交税问题较为复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确预付费卡主要分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单用途卡)和支付机构预付卡(以下简称多用途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规定,这两种卡的税务处理有所不同。 对于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在采购单用途预付费卡时,售卡方此时不缴纳增值税,企业也不存在需要代扣代缴等直接交税情况。当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如果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于多用途卡,支付机构销售多用途卡取得的等值人民币资金,或者接受多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充值资金,不缴纳增值税。支付机构可按照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采购多用途预付费卡时,支付机构不缴纳增值税,企业同样无直接交税义务。持卡人使用多用途卡,向与支付机构签署合作协议的特约商户购买货物或服务,特约商户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业购买预付费卡的支出,需要根据具体用途进行税前扣除。如果是用于发放员工福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如果是用于业务招待,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总之,企业要留存好相关的凭证,如发票、合同等,以证明业务的真实性和支出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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