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一房二卖时购房者该如何维权?


在房地产交易中,一房二卖指的是卖方将同一套房屋先后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家。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当购房者遭遇一房二卖时,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首先,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一房二卖情形下,若卖方的行为导致购房者无法实现购房目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这里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比如因房价上涨而产生的差价损失等。 其次,要求卖方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也就是说,购房者可以在要求返还购房款等基础上,还可以要求卖方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再者,若房屋还未过户,购房者可请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若卖方与第一个购房者签订合同后,又与第二个购房者签订合同,但房屋尚未过户给任何一方,第一个购房者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给自己。这是基于合法有效的合同,购房者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最后,购房者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证据是维权的关键,购房者要保存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相关材料。这些证据能够证明买卖关系的存在以及自己的付款情况等,为维权提供有力支持。 总之,购房者遭遇一房二卖时,要及时采取措施,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在购房过程中要谨慎,尽量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