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改房如何进行分割?


离婚时房改房的分割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房改房是指根据国家现行房改政策的有关规定,单位将原公房通过优惠的形式出售给已经承租或使用该公房的职工,职工对其享有部分产权或者全部产权的居住用房。 如果房改房已取得所有权: - 若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公有房屋,却将财产登记在夫妻共同名下,按照物权公示原则,该房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比如,一方用自己婚前积蓄买了房改房,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那就属于共同财产。 - 要是所购买的房屋属于一方婚前承租,但婚后参加房改的房屋,原则上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以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为例外。例如,一方婚前就租了单位公房,婚后参加房改买下,一般就是共同财产。 对于分割方式,有这么几种: - 实物分割法:要是房屋本身可以实际分割、分室居住,且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或影响邻房,同时不给离婚后的双方生活带来不便或激化矛盾,就可以采用。比如一套大两居室,双方可以各住一间。 - 经济补偿法:把房改房确定给一方所有,由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给另一方经济补偿。比如房子给了一方,这一方按照房子价值的一半给对方补偿款。 - 竞价分割法:由法院主持,对争执的房屋公开相互竞价,出价最高方取得房屋产权,另一方获得相应补偿。 - 暂时居住法:未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若在一定时间里难以找到住处,可依双方协商或法院调解、判决,由取得房屋方允许其暂时居住,暂住方需交纳与房屋租金相当的使用费及其他必要费用,暂住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 如果还未取得产权或未取得完全产权,根据相关规定,离婚时双方对这类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这其中就可能涉及房改房这种情况。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所以在分割房改房时,也要遵循平等处理共同财产这个原则。 相关概念: 房改房:是指城镇居民自行出资购买的根据国家房屋改革政策出售的房屋。 实物分割法: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将房屋实际分割,双方各自占有一部分。 经济补偿法:一方获得房屋产权,给予另一方相应经济补偿。 竞价分割法:通过双方竞价,出价高者获得房屋产权。 暂时居住法:未取得产权方在一定期限内可暂时居住在房屋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