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医院是怎么判定的?


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简单来说,就是医院和医生在给患者看病的过程中,因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不小心让患者身体受到了伤害,这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 判定医疗事故通常有以下几个关键要素。首先是主体方面,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合法的医疗机构就是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有正规行医资格的医院、诊所等;医务人员则是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在医疗机构中从事医疗工作的人员,比如医生、护士等。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明确了医疗事故的主体范围。 其次,要有违法违规行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要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比如,医生做手术时要按照规定的手术流程操作,护士打针要遵循正确的注射规范等。如果违反了这些规定,就可能为医疗事故的判定埋下伏笔。 再者,主观上存在过失。这里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产生不良后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从而导致了不良后果的发生。比如,医生开错药,本来应该开A药,结果因为疏忽开成了B药,这就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最后,要有损害后果以及违法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损害后果就是患者的人身受到了伤害,比如身体残疾、器官功能障碍等。而且这种伤害必须是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直接导致的。例如,因为医生手术操作失误,导致患者术后出现严重感染,那么手术失误和术后感染之间就存在因果关系。 判定医疗事故是一个严谨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一般会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来进行专业判断。医患双方可以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如果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