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侵入住宅罪是如何构成的?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下面为你详细阐述该罪的构成要件。 首先是客体要件。此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住宅安宁权。住宅安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住宅和个人生活不受侵扰的人格权,也就是个人享有私生活不被公开的权利。这里的住宅,是指供人居住的场所,包括经常居住的住宅和不经常居住的别墅,也包括营业性的旅馆、饭店、招待所等供人租住的客房。 其次是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非法,是指不经住宅主人同意,又没有法律根据,或不依法定程序强行侵入。侵入,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未经住宅主人允许,不顾主人的反对、阻拦,强行进入他人住宅;二是进入住宅时主人并不反对,但主人要求其退出时拒不退出。比如,甲未经乙同意,强行进入乙的家中,或者甲进入乙家后,乙要求甲离开,甲却赖着不走,这些都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 然后是主体要件。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此罪。也就是说,只要是年满十六周岁,精神正常的人实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都可能被认定为此罪。 最后是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侵入或不退出行为,违反了权利人的意思,或破坏他人住宅的安宁,而积极侵入或消极不退出,就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如果是过失进入他人住宅,经要求后立即退出,就不构成此罪。例如,丙误把丁的家当成自己的家而进入,发现错误后马上离开,就不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这就是对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刑事处罚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