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是如何分割的?


著作权分割是一个在涉及多人共同享有著作权时常常会遇到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著作权分割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著作权的概念。著作权,简单来说,就是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权利。这些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人身权如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这些权利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一般是不能进行分割的。而财产权,例如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等,是可以进行分割的。 在我国,对于著作权分割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那么在实际操作中,著作权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按照创作贡献大小进行分割。如果能够明确每个创作者在作品创作过程中的具体贡献,比如投入的时间、精力、智力成果等,那么可以根据这些因素来确定各自在财产权方面的份额。例如,在一部合作创作的电影中,编剧、导演、摄影师等各自发挥了不同的作用,他们的贡献大小可以通过具体的创作过程和成果来衡量,从而确定在著作权财产权中的分割比例。 二是遵循约定优先原则。如果合作作者之间在创作前或者创作过程中有关于著作权分割的约定,那么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约定来进行分割。比如,几位作者在合作创作前签订了协议,明确约定了著作权财产权的分配比例,那么就应当按照协议执行。 此外,如果合作作者之间无法就著作权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解决。协商是最常见的方式,合作作者可以坐下来,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共同商讨出一个合理的分割方案。调解则是可以请求有关部门或者第三方机构来协助调解,促成双方达成一致。仲裁和诉讼则是相对比较正式的解决途径,如果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仲裁机构或者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作出裁决。 总之,著作权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创作贡献、约定等多方面因素,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这样才能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