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防疫物资诈骗是怎么判的?

我之前在网上看到有人卖防疫物资,价格比市场上便宜很多,我就买了,结果钱付了对方却消失了。我去报警,警察说这属于防疫物资诈骗。我想知道这种诈骗在法律上是怎么判刑的,我很想让骗子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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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防疫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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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物资诈骗指的是在防疫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销售防疫物资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种行为本质上属于诈骗罪,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此类犯罪严重影响了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危害公众健康安全,所以在法律上是要受到制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数额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在防疫物资诈骗案件中,如果涉及到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还可能同时触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等罪名。根据《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假药、劣药,符合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处罚。 总的来说,防疫物资诈骗的判刑会根据诈骗的数额、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司法机关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确保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处,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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