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关系是如何形成的?
我最近在处理一些家庭事务,涉及到抚养关系的问题。我想弄清楚到底怎么就算形成抚养关系了。是住在一起就算吗,还是有别的要求?想详细了解一下形成抚养关系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希望能得到准确清晰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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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关系的形成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被抚养人必须是未成年人或不能独立生活的人。这里的未成年人很好理解,就是未满18周岁的孩子;而不能独立生活的人,通常指的是虽然成年了,但因为某些原因,比如身体残疾、精神疾病等,没办法自己维持基本生活的人。这是形成抚养关系的前提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提到“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这也说明了这类人是需要被抚养的对象。 其次,抚养人与被抚养人要共同生活。通俗来讲,就是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像一家人一样过日子。这是形成抚养关系的重要基础,因为只有共同生活,抚养人才能更好地照顾被抚养人的日常生活。 再者,抚养人要对被抚养人在经济上、生活上以及精神上给予照料、教育、管教和保护。经济上,要为被抚养人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保障其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需求;生活上,要关心他们的日常生活起居,比如照顾生病的孩子等;精神上,要给予关爱、鼓励和引导,帮助其健康成长。这是形成抚养关系的核心要素。 最后,抚养的时间需达到一定期限,一般认为不应低于三年。不过,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期限,这只是在司法实践中形成的一种共识。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条件,双方才有可能形成抚养关系。 相关概念: 被抚养人:指需要他人抚养照顾的人,包括未成年人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人。 抚养人:承担抚养责任,对被抚养人在经济、生活、精神等方面提供照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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