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如何被认定为不知情呢?
开车的时候发生了点小碰撞,当时我没察觉到就直接走了,后来对方报警说我肇事逃逸。我确实不是故意的,现在特别担心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想知道在法律上到底怎么认定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不知情逃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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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要认定肇事逃逸是否属于不知情,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首先要明确什么是肇事逃逸,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项,“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对于不知情的认定,一般来说,如果确实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交通事故而离开现场,不构成肇事逃逸。但这需要有证据来支撑。比如,事故发生时的现场环境、碰撞程度等因素都可能影响判断。要是碰撞非常轻微,车辆没有明显震动,或者在嘈杂环境中,司机没有察觉到碰撞,这种情况下离开现场,有可能被认定为不知情。 然而,如果有证据显示司机应该知道发生了事故,即便其声称不知情,也可能被认定为肇事逃逸。比如现场有明显的碰撞痕迹,车辆受损较为明显,或者有人呼喊提醒等,司机仍然驾车离开,就很难主张自己不知情。 此外,如果司机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或者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这种情况即便称不知情,也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还有在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同样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相关概念: 肇事逃逸: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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