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程序中的询价采购是怎么样的?


询价采购是政府采购的一种重要方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它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询价采购的定义。询价采购是指采购人向有关供应商发出询价单让其报价,在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最优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这种方式适用于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规定,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第一步是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第二步是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这就好比您在市场上买东西,会多问几家不同店铺的价格。 第三步是询价。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这里要求价格是确定的,不能随意变动。 第四步是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也就是说,在质量和服务都差不多的情况下,选择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此外,在询价采购过程中,采购人需要确保整个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所有供应商都应受到平等对待。如果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总之,询价采购是一种相对简单、高效的政府采购方式,但也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以保障采购的质量和公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