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诉讼离婚时房产怎么判?

我和配偶打算诉讼离婚,我们名下有一套房产,是婚后一起买的,但首付是他出的多一些。现在不知道在诉讼离婚中,这套房产法院会怎么判,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判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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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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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诉讼离婚中,法院对于房产的判决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房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 首先,我们要明确房产的性质,也就是该房产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果房产符合上述情况,那一般会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有以下几种常见的判决方式。如果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法院应当准许,出价高的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同时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要是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而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在实践中,法院还会考虑一些具体情况。比如购房资金的来源,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那么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另外,若存在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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