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接续后是怎么算的?
我之前在外地工作,交了几年社保,现在回到本地工作,把社保转移接续过来了。但我不太清楚转移过来之后这个社保是怎么算的,缴费年限、个人账户金额这些要怎么处理呢?会不会影响我以后的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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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移接续后,主要涉及到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金额等方面的计算。 首先是缴费年限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这就好比你有两个存钱罐,把里面的钱放到一个新的存钱罐里,存钱的时间是把两个存钱罐存钱的时间加起来算的。比如说,你在A地交了5年社保,在B地交了3年社保,转移接续后,你的社保缴费年限就是8年。 对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也是可以转移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明确,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规定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简单来说,就是你在不同地方交社保时,个人账户里存的钱都可以跟着你转移到新的参保地,合并到一起。 医疗保险方面,同样遵循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的原则。《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指出,城乡各类流动就业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相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得同时参加和重复享受待遇。在转移接续后,缴费年限累计起来,对你享受医保待遇的时间认定等有重要意义。 至于养老金待遇的计算,它和你的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个人账户金额等都有关系。因为社保转移接续后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金额都累计计算了,所以一般情况下,只要你正常参保缴费,养老金待遇不会受到不利影响,反而可能因为缴费年限的增加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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