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制度是怎样的?


遗嘱继承制度是继承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允许被继承人在生前按照自己的意愿,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对其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并在其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遗嘱继承制度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了解遗嘱的概念。遗嘱是指自然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及安排与财产相关的事务,并于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在活着的时候,就决定好自己去世后财产怎么分配。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不同。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而遗嘱继承则优先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来分配遗产;只有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才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遗嘱的形式有多种,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同时,并不是所有的遗嘱都是有效的。遗嘱要有效,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能够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愿,理解自己行为的后果。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体现了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在遗嘱执行方面,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等职责。 总之,遗嘱继承制度为人们提供了一种自主处分自己财产的方式,但在订立遗嘱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条件进行,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